一、制作《方案》的背景依據是什么?
答:《花溪區深化打擊私挖盜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起草,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貴州省礦產資源監督檢查條例》、《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非法開采礦產資源行為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84號)、《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貴安新區辦公室關于印發<貴陽貴安深化礦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花溪區工作實際制定的。
二、制作《方案》的目的任務是什么?
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全力把省、市、區關于“打非治違”的工作部署抓實抓細抓深,嚴厲打擊礦山各種非法違法行為。以工作實績踐行“兩個維護”,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環境。
三、《方案》編制的原則是什么?
答:《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貴安新區辦公室關于印發<貴陽貴安深化礦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方案》的重點打擊內容是什么?
答:1.盜采、非法開采類違法行為;2.證照及“三同時”類非法違法問題;3.現場安全管理類非法違法問題;4.信息報送及應急救援類非法違法問題。
五、什么是“三同時”類非法違法問題?
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