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發展改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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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發展改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發布時間:2022-06-08 16:07:46 打印 關閉 【字體: 視力保護色:

        按照《花溪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花溪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花府發〔2021〕16號)確定的年度工作任務,我局高度重視,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F將相關工作推進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健全工作機制,及時調整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明確具體分管領導和工作員,層層落實責任。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我局年度工作計劃,局主要領導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問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全面深入開展。加強黨內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及管理工作,按照要求進行黨內規范性文件清理。進一步貫徹落實黨內法規制度,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加強依法行政監督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績效考核,作為干部考核、獎勵、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

        二、加快推動法治社會建設

        做好法制宣傳工作,通過黨委會、全局會、黨委中心組學習等方式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認真學習宣傳《反間諜法》《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網絡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條文,緊緊圍繞“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為主題的2021年花溪區“憲法宣傳周”活動,同時注重下屬國企公司的宣傳教育,共同營造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三、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進“放管服”工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穩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審批時限壓減至80天以內,實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100%網上并聯辦理。進一步壓縮投資項目審批時限,項目建議書從法定時限4日壓縮為1日,可行性研究報告從法定時限5日壓縮為2日,初步設計從法定時限5日壓縮為2日,企業投資備案項目(資料齊全)當日辦結。以“一站”“一窗”“一網”“三一同步整合”建設為抓手,實現企業群眾辦事“進一扇門,辦所有事”??v深推進開辦企業“一網通辦”。

        2. 完善清單動態管理機制。一是結合我局部門職能職責認真編制權責清單。逐一明確法律依據、實施主體、監督方式、責任方式等相關事項,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變化實行動態調整,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貴州省政務服務網及時依法向社會公開,切實做到“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二是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收費管理工作。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省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收費和清單管理制度,在花溪區政府網站將《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花溪區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花溪區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進行公布,提高收費定價政策透明度,做好輿論引導,接受社會監督。三是認真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嚴格禁止或控制淘汰類和限制類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鼓勵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嚴格執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令2017年第 2 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州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黔府辦發〔2018〕7號)和國家、省、市制定的企業投資目錄,對民間投資進入電力、電信、交通、油氣、市政公用、養老、教育等領域不設置隱性壁壘和不合理限制,不增設只針對民間資本的附加條件和歧視性條款,保障民營資本合法權益,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寬松的準入環境。

        3. 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一是積極推行“多評合一、聯合評審”試點和“先建后驗”管理模式試點,對國家鼓勵類企業投資項目探索不再審批,對不新增用地技改項目推行承諾備案制,推動最終實現“零審批”管理。二是完善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做好政府定價目錄動態管理相關工作,明確目錄清單之外的經營服務收費,一律實行市場調節價,提高收費定價政策透明度,做好輿論引導,逐步實現全面放開競爭性領域商品和服務價格。

        4. 加強市場監管。一是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深入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全面開展存量和增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對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堅決予以取締。規范招標投標活動,通過公平競爭審查,經區政府審議通過,以《花溪區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意見》(花府辦發〔2019〕14號)印發執行。二是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在節能監察和糧食安全執法工作中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建立完善“一單兩庫”和“一抽查一通報”機制,抽查結果均通過“貴州省雙隨機監管平臺”向社會公示,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情形,依法依規懲處,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三是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信用體系聯席會議制度,健全信用信息、信用產品使用和信用聯動獎懲制度,逐步健全政府部門公開信用信息、使用信用報告,依托第三方開展信用評價工作,建設和完善重點領域、行業信用信息平臺,推動平臺間信息共享交換。推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雙公示”,對做出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7個工作日內在“貴州誠信網”進行公示,加強企業信用監管,建立健全“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5. 優化公共服務。一是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深化“貴人服務”理念,著力塑造“貴人服務·溪心辦”營商環境名片,構建“人大職能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紀委執紀執法監督、政府專班督辦督查、社會問政監督”五位一體的優化營商環境督政問政機制。二是規范審批服務事項運行流程。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項目審批備案、價格審批等行政服務事項辦理流程,投資項目審批備案“一窗受理、并聯辦理、依責監管、全程監察”,投資審批備案項目全部通過“貴州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系統進行數據錄入管理,審批并賦碼進入監管平臺,網上申報率達到100%。三是全面開展各類證明事項清理。嚴格執行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對保留的證明事項實行清單管理,除根據《貴州省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辦理糧食收購許可需提供以下證明: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或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僅限新設企業)、金融機構出具的資金資信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有效租賃合同;有關檢驗、化驗儀器和設施證明材料、服從國家和省宏觀調控需要的承諾書、糧食購銷情況年報表外,全部做到“清單之外無證明”。

        6. 強化生態環境保護。一是強化頂層設計,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生態產業化、產業生態化的要求,科學合理編制《花溪區現代產業體系發展規劃》。二是堅持生態優先、綠色引領,推進長江經濟帶建設,重點抓好污水處理廠建設、黑臭水體整治和工業企業污染防治。簡化手續辦理程序,全力推進充電樁建設項目盡快實施。推進節能監察,嚴格控制“兩高”項目,重點抓好項目節能評估審批,組織貴陽閩達鋼鐵有限公司等7家重點用能企業做好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三是按照《貴州省定價目錄》職責管理權限,區縣沒有資源型產品價格管理權限,我們將按照國家、省、市統一安排,推進、深化資源型產品價格改革。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1. 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完善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機制,制定《花溪區發展和改革局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花溪區發改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區發改局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制度》和《花溪區發展和改革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強化文件起草的合法性、必要性、可操作性論證,按程序提請區司法局對所代擬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全面推行規范性文件電子報備,加強制定和報備規范性文件工作的指導,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2. 建立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根據區司法局要求和工作安排,按照規范性文件的范疇以及“誰制定、誰負責”和“誰起草、誰清理”的原則,對近年來由我局制定和以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認真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1. 加強行政決策制度建設。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貴州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著力提高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進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2. 完善行政決策論證評估機制。一是加強經濟發展專家顧問平臺、經濟發展決策參謀平臺、項目決策專家咨詢平臺等建設,制定《花溪區發改局重大決策事項專家咨詢論證制度》,促進政府投資項目工作的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提高投資項目科學性和可行性,為項目決策程序提供有力的支撐,對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嚴格把關,將專家咨詢評估納入流程體系,特別對政府投資項目在報批可研階段前,需委托第三方評估,將評估結果提交專家論證會進行評審把關.按照《花溪區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把重大事項社會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出臺的前置程序和剛性門檻,切實增強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法治化,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二是完善決策責任追究機制,根據《花溪區發展和改革局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制度》,實現決策權和決策責任、執行權和執行責任相統一。

        3. 深入推進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參與重大決策討論、發表法律意見工作機制,加強顧問經費保障。強化法律顧問對重大決策、重要事項、重點項目的法律服務,按要求提供合法性審查意見,防控法律風險,當好參謀、助手,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 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適用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手段,避免執法的隨意性。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合理配置執法權限,減少執法層次,努力提高執法能力。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建立并嚴格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查制度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2. 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在現場監察過程中,通過文字方式,對監察進行全過程記錄并歸檔,有效固定和保存執法證據,客觀準確記錄行政執法行為,實現現場監察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 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嚴格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嚴格遵守《花溪區發展和改革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花溪區發展和改革局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和《區發改局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嚴格落實《花溪區發展和改革局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和《區發改局行政執法卷宗評查工作制度》,認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究必從重。

        4. 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嚴格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和資格管理,制定《花溪區發展和改革局行政執法人員培訓上崗制度》和《區發改局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制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亮證執法,認真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和違規持有執法證清理,經清理,我局無違規持有執法證現象,行政執法人員中無合同工、臨時工。推進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制度化、常態化,未經執法資格培訓考試并考試合格,不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積極組織執法人員參加省市發改系統開展的行政執法能力提升和法律法規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素養和解決突出矛盾和復雜問題的能力。

        5. 強化行政執法保障。節能減排執法和糧食執法經費統一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行政執法經費與罰沒收入完全脫鉤,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貫徹。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 自覺接受監督。一是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并抓好有關審議意見的落實。接受優化營商環境專題詢問,根據區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認真研究,強化執行,抓好落實。二是認真對待建議提案辦理和辦理結果公開工作,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和社會監督,主動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溝通、聯系和交流,廣泛征求代表和委員對辦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切實做到承辦率、答復率、滿意率均達100%。

        2. 加強內部監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根據工作職責,建立職責要點和底線清單,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強化黨委監督檢查,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修訂完善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意見,堅決杜絕串標、違標等招投標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并按月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向社會公布招投標信息。

        3. 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深化政務公開領域和范圍,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辦事公開、結果公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通過花溪區政府網站重點推進規劃計劃執行、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財政資金信息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依法按程序做好政府信息依申公開工作,促進陽光行政。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 健全行政糾紛化解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調解機制,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平臺。強化行政調解,提高行政調解工作的效率和質量,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化解矛盾糾紛。積極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各類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切實做好信訪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按照“處早、處小、處快”的原則,及時研判、迅速、正確應對處置各種社會問題,著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沒有一件因處理不及時或處理不當引發群體性事件和不安定素。

        2. 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進一步完善行政復議協調機制,拓寬行政復議申請受理方式,暢通行政復議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復議案件。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改革,提升行政復議公信力。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健全完善案件審查、證據收集、和解調解、重大案件備案、案件統計與分析等相關配套制度。接受公安機關、司法機關提出的協助申請,依法開展涉案物品價格認定工作,向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出具刑事案件定罪量刑所需的價格認定結論。2021年共依法受理公安機關刑事案件價格認定191件,涉案財物認定價格共計人民幣9398.04萬元,辦結率100%,辦案機關滿意率100%,價格認定結論復議發生率為零。嚴格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完善行政應訴制度,2021年我局我局辦理行政訴訟案件1件,案件敗訴。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1. 加強法治宣傳教育。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建立完善局黨委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領導干部學法述法制度,確保各個層面的學法、用法活動向縱深開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宣傳憲法以及中國共產黨章程黨規,推進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培育踐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用法治的權威增強全局干部職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覺性。廣泛學習宣傳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積極組織執法人員參加省市上級對口部門開展的價格監管、節能綜合業務和執法能力培訓,不斷提升局機關干部職工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嚴格落實普法責任制,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要求,實現普法責任清單全覆蓋。以“法律七進”為載體,結合法律頒布實施日、國家憲法日等時間節點,開展國家安全、禁毒、節能環保、價格管理、糧食安全、油氣管道安全保護等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花溪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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