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長信箱
寫信須知
花溪區人民政府網站領導信箱寫信須知
發布時間:2022-08-03 16:12:47
花溪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區長信箱”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花溪區人民政府(含鄉鎮、街道)以及政府工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的一個網上窗口。您的來信將向有關責任單位交辦和轉辦,并在一定的時限內由相關單位在網上反饋處理結果。
一、受理范圍:
1.影響群眾生活的重大問題及突發事件;
2.屬于政府行政管理范圍而亟需解決的問題;
3.對政府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4.其他有關事項。
二、不予受理范圍:
1.?屬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
2.?已經、正在或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
3.?其他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的。
三、注意事項
1.按照《信訪條例》規定,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信訪人提出的問題屬“不公開”的,請在寫信時在“不公開”一欄中打“√;”。
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
2.區長信箱網上來信在工作時間內收閱,在1-3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受理來信。對不予受理的來電來信,可作簡略登記及存儲處理。
3.轉送交辦。對需相關責任單位調查處理的信訪事項,區長信箱工作人員應在受理后1個工作日內,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轉送、交辦。
4.辦理期限。對轉交的信訪事項,承辦單位一般要在60日內辦結回復;情況特別復雜的,可適當延長辦理期限,最長不超過90日。但承辦單位必須書面提交延期報告。
5.上報。對反映較集中的傾向性、普遍性、苗頭性問題,重要的社會動態和重大的突發性事件;熱點、難點問題;重大政策出臺后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意見建議;反映區管干部問題的來信來電;其它重要信訪事項等重要信息經核實后應當以書面形式按程序呈報區領導,按區領導批示辦理。
6.承辦責任單位要嚴格在辦理時限內,將辦理結果書面反饋給區長信箱工作人員并回復信訪人。對未能在辦理時限內辦結的,要說明理由,并作好信訪人的解釋工作。
四、操作說明
1.進入“花溪區人民政府網”政府門戶網站“政民互動”-“ 區長信箱”欄目。
2.根據頁面提示,認真填寫相關信息。
3.進入“我要寫信”反映問題,正確填寫驗證碼,提交。
4.系統提供在線注冊功能,方便廣大網友提交辦件(無需重復填寫個人信息)和查詢以往提交辦件。